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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第20省出炉

发布日期:2015-04-12 14:15:51
 

     导读:为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,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为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,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,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的作用,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、自治区财政厅、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印发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新财非税〔2017〕13号)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7年10月1日起,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,开始对石油化工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。新疆是继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河南省等多省、市、自治区后的第20个颁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办法的省份,也是目前西北五省中第一个出台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的省份。

    新疆通过实施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等经济政策,旨在引导企业从源头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、降低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、控制相关原辅材料的泄漏逸散、淘汰溶剂型涂料喷涂等污染工艺,督促企业强化末端的有机废气治理,多方面推进新疆挥发性有机物减排。

  

    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2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7个行业小类,具体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、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、合成橡胶制造、合成纤维单(聚合)体制造、仓储业和包装装潢印刷。